男子因交通違法被電子眼抓拍,撥打12345服務熱線要求予以撤銷,得知無法撤銷后辱罵12345電話回訪人員,結(jié)果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2019年12月17日,家住羅莊區(qū)的王先生駕駛出租車沿陶然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東興路交匯路口時,因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在直行車道左轉(zhuǎn))被電子眼抓拍,被處以罰款100元,駕駛證記2分的處罰。王先生到河東交警大隊處理該項交通違法時,對電子眼抓拍的交通違法照片提出異議,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gòu)成交通違法,要求工作人員予以撤銷。工作人員根據(jù)違法照片向王先生詳細解答他的疑惑,王先生仍認為違法照片中的行為不構(gòu)成交通違法。見王先生情緒激動,工作人員告知王先生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由第三方判定其行為是否違法,事后王先生還是不滿意,并多次撥打12345要求河東交警大隊撤銷該起交通違法。由于該違法事實清楚、處罰得當,無法予以撤銷,于是12345回訪人員在回訪時向王先生詳細解釋了該項交通違法的違法事實和處罰依據(jù),不曾想王先生竟然在電話破口大罵,事后被罵的12345電話回訪人員攜帶錄音資料到河東公安分局桃源派出所報了警。 經(jīng)桃源派出所調(diào)查,王先生辱罵12345電話回訪人員事實清楚,尋釁姿勢違法行為成立,因此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